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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放贷资金链断裂 男子伪造存单忽悠债主被判刑
2018-08-01 10:23:00  来源:综合扬州晚报  作者:王明刚

  借给熟人高某13万元,对方没还钱,却主动抵押一张20万元的存单。这下,这笔债肯定赖不掉了吧?债主老钱正是这样想的,哪料到,存单即将到期时,却被告知存单是假的。高某舅舅无法相信外甥会做这样的事,拿着存单到银行验真伪,由此案发。经高邮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高邮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高某因犯伪造金融票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借款13万元还不上

  小伙抵押20万元存单

  老钱是高邮人,在当地做生意。2016年下半年,熟人高某找上门,称自己资金周转困难,想向老钱借钱救急。当时,老钱手头比较宽裕,痛快答应。当天,老钱借给高某13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

  很快,一年过去,但高某分文未还。这下,老钱急了,多次上门催讨。去年8月初,高某称,自己手头没有现钱,但有一张20万元的银行存单,2018年3月7日到期,他怕影响利息,不想提前取款,他愿意把这张存单抵押给老钱,请老钱宽限一段时间,他保证在存单到期前,把这笔债还上,“赎”回存单。

  老钱认为,这个方案不会让自己有损失,当场赞成。随后,高某把20万元的银行存单交给老钱。老钱接过简单看了看,该存单是建设银行的,户主是高某,存期、金额等信息和高某所说的都一致,因此放下心来。

  外甥的存单是假的?

  舅舅去求证导致案发

  老钱没想到的是,高某在抵押存单后,陆续还款9万元,便没了下文。

  今年3月6日,老钱拿着存单上门去找高某,提出让高某履行之前的承诺,否则,就到银行把钱取出来偿还余款。怎料,高某竟称,这张存单是假的。

  对于这一消息,不仅老钱难以接受,高某的舅舅更无法相信,他坚信外甥不是这样的人。因此,带着20万元存单去了当地的一家建设银行验证真伪。银行工作人员接过一看,发现该存单开户账号开头不是该银行的开头数字,经办人在该行查无此人,存单也没有防伪水印……这就意味着,这份存单系伪造的,该工作人员立即报警。

  当天,高某舅舅被民警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高某知情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放贷资金链断裂

  他伪造存单忽悠债主

  经查,高某今年25岁,高邮人,从事放贷生意。由于自己手头没那么多资金,可又想赚利息,高某经常借钱去放贷,他当初向老钱借钱,就是为此。然而,有的钱放出去后,债务人迟迟不还,导致高某资金链断裂。

  在被老钱催债期间,高某在网上看到一个做假证、假银行流水的广告,萌生了一个歪念头——伪造假存单,证明自己有还款能力,以稳住老钱,拖延还款期限。随后,他与假证贩子联系,以200元的价格,请对方伪造了一张存款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存单,交给高某。

  近日,高邮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后认为,高某的行为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同时综合其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后,法院决定给予其一定的考验期限,故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检察官说法

  伪造各类金融凭证是扰乱金融市场的犯罪行为,一经发现,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像我们日常生活中用到的存单、银行卡、存折等金融凭证,如果进行伪造,数额达到一定的金额,将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7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信用卡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编辑:郭珍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