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邮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是“检花”扎堆的地方,6人中女干警就占了5名,平均年龄29岁。可就是咱这“娘子军”,却被称为高邮检察院的“大管家”。为何会有这样霸气的外号,这得从他们的工作内容说起。
他们是细致贴心的联络员。群众不小心吃了官司,案件到了检察院,但又不知道具体到了哪个阶段,当事人肯定着急。律师代理案件后,想阅卷或者想和办案检察官交流,但又不知道找谁,这肯定也急。别急,这些事情“大管家”都管,而且是用科技手段在管。案件管理部门建立了“检律微信群”“检察院案件短信推送系统”,凡是本院办理的刑事案件,都通过这两个渠道,及时主动地向案件当事人和代理律师推送程序性信息,为律师提供阅卷服务,让他们及时了解案件动向,架起律师与办案检察官的沟通桥梁。仅2017年,就推送案件信息1200余条,服务律师阅卷300余人次。
他们是铁面无情的把关人。谁都不希望聂树斌案、佘祥林案在我们身边重演,所以监管好案件质量至关重要。怎么监管?说白了就是“挑刺”。对公安机关移送来的案件,“大管家”审查后发现不符合收案条件的,一律打回去“再加工”。除了把好“入口”,还要监管“出口”。每一起案件在检察院作出处理决定、移送法院等下道工序之前,都要接受案件管理部门的“送案审核”,不合格的,压根出不了门。有人说:监督自己人,你们也这么动真碰硬呀?那是当然,只有拉得下脸、下得去手,案件质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才会有保障。近三年来,案件管理部门共进行受案审核3227件,送案审核3229件,无一错案。
他们是热心可靠的“服务员”。案件管理部门是“检务公开、依法办案”的重要窗口,在这里,他们时刻履行着“四心”承诺:接待群众热心,办理业务细心,提供服务诚心,公正为民真心。一位律师从扬州市区前来阅卷,服务器突发故障,他们放弃中午休息,多方联系终于排除故障,没有耽误这位律师下午返程开庭。事后,律师还特地写来感谢信。
他们是开动脑筋的“群管员”。为了避免共性问题的重复发生,在做好业务数据常态化监管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专门微信群,将案管部门流程监控员和统计员、业务部门员额检察官及流程监控员作为群成员,有问题大家评,有经验大家学。
说了这么多,其实他们最想表达的是——“大管家”的背后藏着无数细微琐碎的“小忙碌”。他们愿以自己的忙碌,换来案件的公正无瑕、群众的满意笑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