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高邮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宋某某受贿案,经高邮市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宋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75⁺寻找老政法精神:把“廉”字镌刻在邮检人的心中
高邮市检察院开展禁毒普法宣传活动
绽放“她力量” 守护“半边天”
送法进乡村 普法暖民心
江苏高邮院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