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珠海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对非法携带巴西龟入境的犯罪嫌疑人易某提起公诉。
2022年10月21日傍晚,易某驾驶粤澳两地牌照车辆经港珠澳大桥公路口岸入境珠海。海关人员对其驾驶的车辆进行检查时,从车辆天窗和遮阳板夹缝处及扶手箱改装的暗格内发现大量活体龟类动物,经初步清点共有2017只。易某声称携带这些“龟苗”入境是为了育苗繁殖,却不能出具有效的检疫合格证明。经技术检测,涉案活体龟类动物中有2015只为巴西龟。而巴西龟已被列入第三批《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并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为全球100种最具威胁的外来物种之一。
2023年8月,拱北海关缉私局以易某涉嫌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移送珠海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是,承办检察官在审查中遇到了难题。根据我国刑法,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予以定罪处刑。但如何把握“情节严重”,既无司法解释,也无判例可循。该案是否达到入罪标准,仍需进一步研究明确。
据此,珠海市检察院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并与相关部门反复研究论证,最终经综合考虑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的数量、价值等因素,认定该案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易某非法引进活体巴西龟2015只,即便在鉴定意见作出前有部分巴西龟因相互咬食而死亡,但可以认定的非法引进数量仍然有1760只,数量巨大,扩散风险很高。经鉴定,该批巴西龟价值8.8万元。综合数量、价值等因素,我们认为,易某非法引进外来物种的行为已达到了刑事追诉标准。”承办检察官介绍说。
近日,珠海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对易某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