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到一个小黑屋里,按要求提供两张银行卡帮他们跑分后,他们又用美色诱惑我,我又提供一张银行卡帮助他们实施了网络跑分。”这看似电影中的情节,真实地发生在一名犯罪嫌疑人宋某身上。近日,被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宋某,被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宋某平时因为喜欢上网玩游戏、聊天,结交了不少网络“好兄弟”。2022年1月,“好兄弟”方某邀请他到福建云霄县游玩,并承诺可以安排美女陪玩。宋某欣然前往后,方某不仅安排好吃好喝招待,还送了他4条高档“名烟”。方某的热情款待、出手阔绰,迅速让宋某落入圈套。
玩了几天后,方某便对宋某说:“兄弟,我这几天天天带你玩,导致工作没有完成,还差点业绩,你能不能帮我点忙?”宋某认为方某为人豪迈,可以深交,自己这几天也玩得尽兴,欠了人情,便一口答应。
“你只要提供银行卡帮忙走下流水,到时候还会根据流水额度支付高额报酬。”方某告诉宋某事情非常简单,而且只要流水不超过30万人民币就不会被查到。宋某一听就知道是让自己卖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走账,但为了好处费,加上之前欠下的“人情”,便毫无顾虑地答应了。为了保险起见,宋某还提前把名下银行卡内余额提现至微信账户。
随后,方某把宋某带到远郊一栋自建房里,便找借口离开。房间里突然出现四五个彪形男子,在宋某拿出银行卡、银行卡密码、身份证后,为了防止“黑吃黑”,还要求宋某提供微信密码、交出手机,宋某稍一迟疑,便被扇了耳光。第二天,房间又来了一位妙龄女子,告诉宋某外面那些大汉都是她的朋友,只要宋某愿意诚心帮她朋友的忙,就可以陪玩还有高额好处费。最终,宋某没有抵挡住美色和利益诱惑,又提供了自己另外一张银行卡及密码等给他们用于收款、转账。五六天后,宋某就被2000余元打发了,所谓的美女陪侍也是“痴心妄想”。
2022年1月14日,宋某被灌南县公安机关抓获。2023年3月16日,该案移交灌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查明,宋某名下有两张银行卡涉案,其中一张银行卡内单向流入异常资金达175万余元,且流水中经查证系诈骗资金48400元,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情节严重”的情形。2023年7月24日,灌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宋某提起公诉。2023年8月14日,灌南县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检察官说法】
近年来,网络赌博、洗钱、跑分等违法犯罪手段层出不穷。帮助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团伙进行资金转移活动,参与者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网络交友更需谨慎,切不要因为一时贪念,而把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重要的个人信息出借或为他人所用,成为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犯罪的帮凶,让自己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工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