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依法对陈某甲、周某某、郭某甲、崔某某、胡某某、罗某甲、罗某乙、郭某乙、陈某乙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对陈某甲、严某某、蒋某某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送法进乡村 普法暖民心
摄影作品《又见青绿》荣获第八届平安江苏“三微”比赛摄影类一等奖
落实“七号检察建议” 共护寄递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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