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高邮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高邮市高邮鸭良种繁育中心原主任汤业朝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高邮市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汤业朝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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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检察以法治之力守护千年古镇
第67次检察开放日|护航成长 禁毒“童”行
75⁺寻找老政法精神:把“廉”字镌刻在邮检人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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