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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军人行骗要依法严惩
2018-08-03 15:17:00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8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将迎来建军91周年!

  日前,一名东北男子冒充现役军人到重庆行骗,且在同一地方同时欺骗两名女性,孰料,当他陪其中一名受害人逛街时,与另一名受害人不期而遇,被当场扭送到当地公安机关。

  近年来假冒军人行骗的案件时有发生,这严重损害了人民子弟兵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影响极其恶劣!

  接下来,小编邀你一起了解一下相关案件。

  维护军人形象,要依法严厉打击假冒军人!

  案件追踪

  广西壮族自治区:李某冒充现役军人诈骗案

  男子以恋爱结婚为幌子,冒充现役军人身着军装去相亲,骗取二名女青年3万余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

  现年33岁的李某,是蒙山县人。2017年5月初,李某通过聊天平台与梁某聊天相识,并身着军装冒充现役军人与梁某用手机视频通话,骗取梁某的信任假意与梁谈恋爱,李某以报考军校其要还房贷车贷钱不够为名,向梁某借款6000元。此后,李某通过编造其职位变动、送礼、父亲生病等慌言,骗取梁某多次转款14400元。

  2017年9月,李某通过聊天平台与邢某认识,李某自称在荔浦县当兵、现役军官,开始追求邢某,并说想和邢某谈恋爱结婚。2017年10月12日早上,李某假装接了个电话后,骗邢某说其一个战友的父亲去世,因之前自己父亲得重病住院用了战友2万元。现在急需还战友2万元,其银行卡里只有1万元,问邢某借几千块钱,邢某通过微信转账只转2000元到李某的微信账户。后来,李某一直在邢某的面前假装打电话借钱,借故借不到钱要邢某多借点钱,邢某又将4600元转到李某的微信账上。2017年10月12日晚上邢某坐飞机回西安后,李某借口要给领导送礼又向邢某借款500元。

  2018年5月4日,邢某到荔浦县公安局报案,2018年5月30日,李某在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一网吧被当地警方抓获。警方缴获了其冒充现役军人的军装,后将此案移送荔浦县公安局。

  经查证,李某以恋爱结婚为幌子,骗取梁某、邢某二人人民币共31000元。

  广东省:黄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

  1983年出生的广东省河源市民黄某,在2014年1月因犯招摇撞骗罪被佛山市禅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刑满释放后不到一年,黄某利用王冰(化名)对军人的尊崇和信任,再次冒充军人与王冰发展恋爱关系且登记结婚,并在此过程中以自身和家人生病、投资房产等为名骗款20余万元。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对媒体通报,该院近日依法开庭审理了这宗案件,被告人黄某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0月份开始,黄某在河源市区与王冰确定情侣关系,双方恋爱期间,黄某虚构其曾在部队服役,使用假军装、假军官证等物品冒充军官身份骗取王冰及其家人的信任,2016年11月28日,二人登记结婚。2017年2月开始,黄某以军队可以报销购车款为由骗取王冰的家人9.5万元人民币,后虚构其父亲生病住院、在部队执行任务中枪伤复发需要治疗、身患尿毒症、美国战友赠送其三套房需要交税、投资电影院等为由骗取王冰的家人钱财9.9万元,共骗取王冰的家人19.4万元。2017年6月,黄某利用虚假的房产证和国土证虚构房产过户,骗取王冰的家人8500元。被告人黄某共计骗取20.25万元。2017年7月18日,当地公安人员在河源市源城区源南镇将黄某抓获归案,并在其住所查获军装、迷彩服以及虚假的军官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等物证。

  北京市:刘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

  男子刘某多次以消防队“警官”的名义,向多名被害人推销所谓的消防书籍,以此骗取被害人钱财。2018年6月,北京市三中院二审裁定,维持刘某因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的判决。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且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故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刘某不服一审判决,以他没有冒充军人实施诈骗,只是按照张某的指示给被害人送货,原判量刑过重为由上诉至北京市三中院。三中院认为一审法院根据刘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出的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予维持。故对于刘某所提原判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不予采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湖南省:袁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

  2018年6月20日上午9时许,市民李先生来到长沙芙蓉公安分局火星派出所报案称:2017年7月至今,自己被自称为某总队政治部副主任袁芳源,以合伙在网上投资博彩项目为由骗取其现金80余万元。

  该案涉及军人,且涉案金额较大,火星派出所非常重视,立即向相关部门查证,发现这个“袁芳源”果然是假冒军人,且名字也是假冒,系浏阳警方网上追逃人员。查证身份后,民警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袁某的踪迹,将犯罪嫌疑人袁某抓获。

  犯罪嫌疑人袁某,男,汉族,45岁,湖南浏阳人,无业人员,因诈骗被浏阳警方网上追逃。因害怕被警方发现,故长期使用“袁芳源”这个假名在外实施诈骗。在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袁某对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甘肃省:马某假冒军人诈骗案

  因盗窃和招摇撞骗四次入狱服刑,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又冒充军人以购买军用物资和办理车辆相关事宜为由诈骗钱财。城关公安分局张掖路派出所接到受害人报案后,2018年7月3日晚11时许,在大众巷一烤肉摊上抓获身着假军服佩挂假上尉军衔的犯罪嫌疑人马某。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不仅供述了诈骗受害人薛某1.9万余元现金的作案过程,而且还交代了今年6月底,以自己能办理车辆相关事宜为借口,诈骗受害人刘某3000元现金的犯罪事实。

  记者从张掖路派出所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马某今年26岁,甘肃省会宁县人,自2000年以来,先后在我市及广州两地因涉嫌盗窃和招摇撞骗四次入狱服刑。2017年5月,马某在网上购买了一套包括军衔、军龄章在内的假军服,随后以银行卡丢失、妹妹要上学和置办军用物资为借口先后骗得从微信上认识的薛某1.9万余元。2018年6月下旬,马某还以能办理车辆相关事宜为由骗得一名从QQ群里认识的受害人刘某3000元现金。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陕西省:卢某冒充军人诈骗案

  2017年7月5日,陕西省府谷公安民警成功抓获1名涉嫌冒充军人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卢某,破获诈骗案件15起。

  经查,犯罪嫌疑人卢某自2017年3月份以来,先后在府谷、西安、延安、铜川、咸阳、宝鸡、甘肃天水等地冒充军人身份(自称大校军衔)骗钱骗色,以找对象为由与多名女性发生性关系,并在交往过程中实施盗窃,同时以找工作为由骗取多名女性钱财共计价值50余万元。

  目前,卢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山东省:朱某冒充军人诈骗案

  现年36岁的被告人朱海彬(化名),谎称自己是现役军人,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先后与5名被害人结识,进而以经济合作、借款、谈恋爱等名义,或被骗取钱财,或被玩弄感情,或兼而有之,诈骗金额达56万余元。2018年6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5名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

  济南历下区人民法院一审查明:只有高中文化水平的被告人朱海彬,伪造了军车驾驶证、警备纠察证、军官证等证件,置办了军装、军用领带、军用臂章、军用腰带等作案“行头”,在2014年11月至2015年9月间,或以投资创业为名骗取他人财物,或以谈恋爱结婚为名与多位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并骗取钱财,数额共计56万余元。案发后,赃款均未追回。

  另据本案一审法官介绍,被告人朱海彬2009年4月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2010年7月刑满释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海彬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进行招摇撞骗,其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同时构成诈骗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择一重罪诈骗罪从重处罚。朱海彬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综上,此案经济南历下法院、济南中院两级法院审理,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山东省:胡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

  2018年2月,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抓获了一名不仅假冒军官、还自称是某董事长女儿的女子。其先后骗取受害人12.5万人民币和一辆SUV!

  2017年7月30日,受害人刘女士工作的手机店里来了一位女士胡某,因胡某手机屏坏了,想换手机屏。但手机屏有质保,需要买主“实名+身份证”。而恰巧她提供不出正确的身份证号,所以女子就出示了“军官证”。她自称是现役特种兵,目前在地方做生意,其父是青岛某集团董事长,家境显赫。刘女士对比“军官证”上的照片,确系胡某本人,且照片上还有钢印,就这样一番热聊之后,两人互加了微信。随后的日子里,二人之间的交往也越来越密切,胡某便频频向刘女士“借”钱,前后共借了12.5万元。刘女士还为胡某购置了一辆SUV!胡某还声称自己在安哥拉做服装生意,甚至为显示自己的“经济实力”,还曾向刘女士出示了一个余额650万元的存折,这所有的一切,更让刘女士深信不疑。

  目前,胡某因涉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温馨提示:

  冒充军人骗取他人的心理不外乎有三:一是利用人们对军人的好感来骗取别人放松警惕,然后轻松开启“行骗之门”;二是利用军人的诚信来赚取别人的信任,继而肆无忌惮信口雌黄;三是利用人们对军人的安全感来当成自己的护身符,最终张牙舞爪无法无天。

  近年来,类似的诈骗案件很多,在这里警方提醒大家,再遇到陌生人、熟人或是以熟人的名义要求转账、汇款时,一定要通过其他渠道进行进一步的确认,核实,以防上当受骗,要时刻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汇款的信息,也不要因小失大。遇到类似的情况可以先和家人朋友商量,或是打电话咨询公安民警,以防因贪图小便宜而上当受骗。

  这些假军人利用广大群众具有浓厚的爱军、拥军情结对军人有信任感实施坑蒙拐骗、骗财骗色、谋取利益疯狂抹黑军队和军人形象。

  小编在此提醒大家,现在的骗子花样百出,平时你应多留个心眼儿,遇事多观察,发现问题及时报警。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刑法第372条),是指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军人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武装部队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情节严重的”,在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之前,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一般是指战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引起军政、军民、军警纠纷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军队声誉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

  对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情节严重的,在判处主刑的同时,一般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来源:北京晨报、齐鲁晚报、人民前线、湘潭公安、华律网等整理:李俊)

  编辑:郭珍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