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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1月19日)
2017-01-14 10:03:00  来源:高邮检察

  高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19日在高邮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顾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我们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十四届人大历次会议精神,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强富美高”新高邮建设,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促进平安高邮建设

  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提升群众安全感,积极投入平安高邮建设,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配合,形成打击刑事犯罪的合力,确保准确及时惩治犯罪,先后批准(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932件1172人,提起公诉2729件3579人,全部获法院有罪判决。在履职中,我们做到:

  突出大要案办理力度。始终保持打击恶性刑事案件的高压态势,快速稳妥修复社会关系,努力减少严重刑事犯罪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维护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先后及时准确办理最高检、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重大刑事案件15件,其中具有较大公共安全危险的“刘炳君等人涉嫌走私武器和制贩枪弹案”,涉案枪支83支、铅弹15000余发,共计18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依法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60余件,引导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确保全面搜集案件证据。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带头对重大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表明检察机关打击恶性刑事犯罪的坚强决心。

  加强未成年人关爱和保护。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依法从宽处理17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成立未检观护站,组建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观护小组,专门开展心理辅导、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等工作,预防涉案未成年人再次犯罪。针对不同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特点,制定个性化抚慰方案,帮助其走出因犯罪带来的阴影。联合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教育部门和民政部门会签《关于预防和打击校园暴力的实施办法》《关于维护校园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实施办法》,形成打击和预防校园暴力的合力。推动法治进校园,为全市在校生提供一套包括法治电影、庭审观摩在内的“六个一”免费“法治课间餐”。

  从办理的案件看,五年来,全市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向好,人民群众社会安全感有所提升,抢劫、故意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处于一种少发、偶发的状态。

  二、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促进廉洁高邮建设

  五年来,我们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和地方党委的要求,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作,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危害群众利益案件为重点,不断增强预防和查处职务犯罪的力度。在履职中,我们做到: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职务犯罪侦防工作思路,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腐败。我们先后联合相关单位,举办廉洁讲座50余次,组织机关干部5500余人次接受警示教育。深化犯罪研究,帮助案发机关建立规章制度21项,先后对卸甲镇高标准农田、连淮扬镇铁路等5项重大民生工程进行同步预防,取得良好效果。与市邮政公司开展合作,推动地区特色的“邮文化”与“廉文化”相结合,创新开展“预防邮路”系列职务犯罪预防活动,受到社会各界肯定,成为地区检察工作品牌。

  保持打击腐败高压态势。先后开展医疗、水利、教育、涉农补贴、新网工程等专项查处活动,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76件82人、渎职侵权案件18件22人。2016年查办的柏某贪污案和邵某行贿案,涉案金额分别突破1000万元和3000万元,为高邮地区历史上数额最大的贪污、贿赂案件。上述案件的查处,对贪腐犯罪形成有力震慑,有效净化了地区政务环境。

  从办理的案件看,五年来,全市职务犯罪案件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贪腐犯罪的存量有所减少,增量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存在较大廉洁风险,如今年查办的“4.11”医疗系统系列贿赂大案中,先后立案查处9人。

  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促进幸福高邮建设

  五年来,我们一直牢固树立“只有经济社会发展,才有检察工作发展”的理念,不断深化和创新各类工作举措,努力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四城同创”、“三服务”等全市重点工作。在履职中,我们做到: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为群众解决问题作为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关键举措。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创新工作方法,畅通群众表达通道,设立以扬州市劳模、资深检察官张桂祥名字命名的“桂祥接待窗口”和“张桂祥工作室”,先后妥善处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信访495件(次)。定期开展主题丰富、内容生动的法制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依法依程序表达诉求。加强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向18名因刑事案件陷入生活困境的被害人或家属伸出援手,体现司法温暖。积极运用支持起诉程序,帮助弱势群体维权118次,2016年成功帮助11名老年下岗职工追讨欠薪17.4万元。加强重要节日、敏感时期的维稳工作,坚持规范文明的办案理念,继续保持涉检案件赴省进京零上访、零交办。

  服务经济发展。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优化检察资源配置,努力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严厉打击经济领域内犯罪行为,依法办理侵犯知识产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经济犯罪案件73件219人,维护公平法治的市场经济秩序。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依法探索“先民后刑”工作机制,积极调处刑事案件中所涉的民事纠纷,共为企业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先后与扬州诺尔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扬州百仕德礼品工艺有限公司等十余家民营企业建立挂钩联系,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支撑。探索“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建成实体和网上“检察为民服务中心”,为群众办事提供一站式服务,共为企业开具用于招投标活动的无行贿记录证明30000余份,为企业快速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便利,查询量位居全省基层检察院前列。

  从五年来的司法服务工作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产生的矛盾绝大部分能够得到及时化解。

  四、严格履行监督职能,促进法治高邮建设

  五年来,我们聚焦检察主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依法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个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得到公正惩罚,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履职中,我们做到:

  加强诉讼监督。围绕司法活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依法实施监督,确保各项司法活动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认真开展侦查监督,决定不批准逮捕366人,决定不起诉154人,依法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0件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深化量刑建议工作,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2500余次,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95%以上,对确有错误的4件刑事判决依法提起抗诉并获改判。积极推进民事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3件民事判决、调解,建议再审或提请抗诉,确保当事人、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受理在押人员申诉、控告、举报事项17件,开展监管环节羁押必要性审查,为35名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监督收监执行39人,监督特赦2人,确保刑罚正确实施。

  促进依法行政。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的新途径、新方法,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顺畅衔接。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5次,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突出监督重点,先后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安全类犯罪开展专项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和公安机关及时立案查处相关犯罪案件,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取证,提升办案水平,共同保护青山绿水和群众健康。

  从五年来的监督工作看,公安机关、审判机关以及各行政执法机关接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司法活动和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人权意识明显提升,体现了较高的法治水平。

  五、不断强化内外监督,促进自身党风廉政建设

  五年来,我们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加强内外监督,规范司法行为,坚持从严治检、廉洁从检,检察公信力不断提升。

  自觉接受各类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监督之下,虚心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五年来,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书面汇报检察工作1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检察工作13次,举办“检察开放日”、“代表委员联络月”活动10次,虚心听取意见、批评和建议。深化检务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公开透明成为检察工作新常态。完善检察为民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功能,认真落实案件查询、律师阅卷等制度,接受案件查询173人次,服务律师阅卷629人次,建立和完善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各类案件文书1186份,发布重大案件信息45条,建成功能更加齐全的检察门户网站,开通微博、微信平台,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高邮检察”微信公众号在全省基层检察机关成为品牌。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以打造全面从严治党基层标杆为目标,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细化各项工作举措,进一步扎紧检察权的笼子,推动检察人员司法办案和纪律作风更严更实。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以自我反思、自我革新、自我净化的勇气,对自身司法行为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改,建立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机制6项,检察办案理念和质态有了大幅提升。通过微党课、民主生活会、道德讲堂等载体,引导干警积极参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制定考核办法,层层传导压力,以上率下落实责任,形成“中层向班子看齐,班子向班长看齐,干警对班子监督”的浓厚看齐氛围。成立亲情助廉联谊会,出台《检察人员社会交往“十个不得”的暂行规定》等各项内部监督制度,对干警工作、生活全方位从严要求。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9年以来,无一人因违纪违法而受党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连续13年5次被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单位”,队伍管理经验在省委、省政府召开的“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暨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书面交流。

  六、认真落实司法改革要求,促进队伍职业化建设

  五年来,我们始终以建立一支高水平的检察队伍为目标,扎实推进检察改革,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检察工作机制,全面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认真推进司法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参与检察改革工作,2016年11月顺利完成员额制检察官遴选和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通过群众测评、组织考核、上级审查等程序,25名员额制检察官上岗,实现将优秀检察人员汇聚办案一线的改革目标。组建以员额制检察官为核心的新型办案组织,明确各类检察人员职责权限,办案模式从以往的三级审批制转为主要由检察官决定案件为主的责任制办案,扁平化管理使检察权运行更加科学规范。

  着力提升自身素能。以建设学习型、研究型检察机关为目标,引导干警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升自身素能,夯实履职基础。依托我院珠湖法学社,通过加强检校共建,组织庭审观摩和检察业务专题研讨,先后举办岗位练兵56次,开展业务培训75次,积极组织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的各类竞赛活动,干警的理论水平和实战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检察队伍中涌现出一批如“扬州市十佳公诉人”、“扬州市杰出青年检察官”、“高邮市最美政法干警”等上级满意和群众认可的模范人物,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累计38人次,珠湖法学社被江苏省检察院表彰为扬州市检察系统唯一的“优秀法学社”。

  回顾五年来的检察工作,我们深深地体会到,要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首先,要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司法为民,确保检察权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其次,要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习惯。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理念,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新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监督,把监督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效的关键举措。第三,要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行使检察权应当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要敬畏百姓、敬畏生命、敬畏法律,要不忘初心,守护公平正义。第四,要坚持廉洁从检。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检察队伍只有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检察监督才有公信力,检察工作才能让社会和群众满意。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体检察干警的努力奋斗。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善监督的现象,监督的方式方法尚需进一步探索;二是服务大局不够主动,联系企业和服务经济的渠道尚需进一步拓宽;三是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不足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今后五年目标任务及2017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也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两聚一高”以及加快自身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今后五年我市检察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严格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创新、实干、服务、担当”工作主题,坚持服务发展,坚持司法为民,以“均衡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为发展方向,认真落实改革要求,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全市加快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深化之年,刚刚胜利闭幕的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体会议描绘了高邮未来发展的美好蓝图,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照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要求,探索司法改革大背景下法律监督职能的新形式、新途径,切实提高检察监督成效。突出监督重点,坚决纠正刑事司法中的突出问题,继续强化对刑事诉讼各环节的监督,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依法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不断提高服务大局水平。进一步提高站位和认识,认真落实“三服务”工作要求,自觉做建设“强富美高”新高邮的服务者、建设者和捍卫者。继续保持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继续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破坏环境资源、侵犯知识产权以及危害食品安全等犯罪的打击力度,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

  三、积极稳妥参与检察改革。以建立健全更加科学规范的检察工作机制为目标,在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将落实改革要求、推进改革工作作为下一阶段检察事业自身发展的关键举措。完善检察官办案组织的内部整合和外部协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确保新的检察工作机制稳健运行。

  四、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为目标,开展分层分类专业化培训,全面提升检察队伍依法履职的能力,推动检察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坚持将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从严治检相结合,强化检察人员“四个意识”,坚定检察职业信念和品格,做到打铁自身硬,从而全面提升检察公信。

  各位代表,本次会议以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代表的审议意见和会议精神,忠实履行职责,不断改进工作,求真务实,拼搏进取,为实现“中国梦”第一个百年梦想的高邮篇章贡献更大的力量!

  编辑:郭珍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