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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打烟机”赚钱,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
2023-12-07 09:13:00  来源:盱眙检察

  放“打烟机”

  竟然是开设赌场

  这和“抓娃娃机”不一样吗?

  基本案情

  2022年1月至2月期间,李某从网络上购买具有上分、扣分、加分等计分功能和选定赔率、以小搏大功能的“打烟机”,后将“打烟机”摆放于盱眙县某会所休闲大厅供玩客赌博。玩客通过支付宝、微信扫描“打烟机”上的收款二维码支付赌资换取积分后进行投注捕鱼游戏,根据赢取的积分兑换香烟等贵重物品。李某以摆放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的方式开设赌场,赌资共计18万余元。

  2022年12月,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李某犯开设赌场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不法分子为逃避处罚,费尽心机将改头换面后的赌博机放置于诸如台球室、棋牌室等休闲娱乐场所,参赌人员通过投币或扫码的方式获取积分,后用积分在游戏中以小搏大获取相应奖励,而这些作为奖品的香烟价格已经超过一般娱乐范畴,也即本案中所谓的“打烟机”本质上就是一种新型赌博机。切不可抱有投机心理,妄想利用伪装后的赌博机逃避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利用赌博机组织赌博的性质认定: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并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或者以回购奖品方式给予他人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组织赌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编辑:张歆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