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丁女士准备把自己的房屋对外出租,于是在某网站上发布了招租信息。信息发布没多久,就有人找上门来。结果,在对方的层层“套路”之下,丁女士不仅房子没有成功出租,竟然还损失了近30万元……
2022年1月至6月,徐某、陈某、颜某出境后,先后加入“快达公司”诈骗窝点,从事针对中国境内居民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徐某为业务组长,陈某、颜某为业务员。三人利用“快达公司”分配的微信号,以租房为名在网络上添加国内的被害人,诱骗被害人向虚假投资网站投资,以此骗取中国境内公民财物。
期间,被告人徐某、陈某等人以上述手段骗取被害人丁某近30万元人民币。经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在审判阶段,法院共计追赃挽损人民币8万元,徐某、陈某、颜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
建邺检察提醒您:网络投资需谨慎,转钱之前请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