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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的外贸大单可以及时出货了!
2020-03-25 09:50:00  来源:检察日报

  “昨天晚上通过网络又确定了10个熟练工,后天就过来!”3月6日一早,为公司招工忙了一夜的浙江省义乌市某服饰有限公司行政经理李某向公司老总报告了“战果”。

  自从3月4日收到义乌市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后,李某和公司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李某是安徽宿州人,今年1月15日,他与同事聚餐饮酒后驾车上路,被交警查获。经鉴定,李某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26日,案件移送义乌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陈瑾收到该案后,通过阅卷审查后认为,李某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但他在侦查阶段就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也属轻微,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符合不起诉条件。陈瑾和同事吴树青在讯问李某时了解到,李某是义乌市某服饰有限公司的行政经理,主要负责人力资源工作。近期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该企业面临严峻的招工难问题。

  为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陈瑾和吴树青决定到企业实地去看一看。经过走访,检察官了解到,该企业主要经营对外服装贸易,今年原本打算招录400名左右的员工,恢复5个工作车间的生产。取保候审的李某自从2月初返岗后,一直积极做好企业线上云招聘、线下老员工带新员工的招聘工作,但因目前的疫情防控形势,用尽各种办法才招录到100多名员工,勉强确保2个工作车间恢复生产。

  “小李是现在我们企业唯一负责招工和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要是他不在岗,招不到工人,我们公司年前的外贸大单都不能及时出货,损失将非常大。”公司老总对检察官说。

  经综合考虑,3月4日上午,该院依法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当天下午,陈瑾、吴树青再次来到这家公司,对李某进行了法治教育后对他宣布了不起诉决定。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我一定吸取教训,遵守法律,珍惜检察官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努力工作!”李某一再向两名检察官保证。

  “好好干!年前的外贸大单可以及时出货了。”得知李某被不起诉后,公司老总脸上泛出了笑容。

  编辑:张歆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