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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电话发现公益诉讼线索
2019-12-24 16:07:00  来源:检察日报

  “常检,那件因为垃圾打架的案件报给您了,需要您批一下。”邢台市桥东区检察院刑事执行干警在电话里向分管副检察长说明申请审批事宜。“因垃圾打架?”同屋办公的民行科科长尹峥在详细询问案情并查阅了相关刑事卷宗后,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2017年4月19日,崔某与邢台市桥东区祝村镇南盖宗村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土地70亩(包括部分坑地)。随后连续两个月,李某(崔某雇用人员)用垃圾和渣土对该地进行填充,引起村民不满,遂发生争执。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其家属提出对李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了解到案情的详细经过,经过案情讨论分析,该院民行科干警意识到这并不是一起普通的故意伤害案件。

  2018年8月29日,尹峥和同事来到了位于祝村镇南盖宗村西南角被破坏的耕地进行实地勘查。

  垃圾遍地、气味刺鼻、蚊虫乱飞一片狼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肆意摊推,恶臭呛得人不能呼吸,与周边勃勃生机的庄稼极不协调。”随即,该院干警对现场进行了无人机航拍取证,经测量,被垃圾覆盖区域东西长约230米、南北长约147米,填埋最深处高度约3.5米,毁地约50.7亩。

  “土地严重受损,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眼前的场景让我们感到十分震惊。”直到现在,尹峥还清晰地记得当时的场景。

  2018年8月底,桥东区检察院立案办理了该起公益诉讼案。

  该院经过层层深入取证、固证过程,整个案件的性质和结论逐步浮出水面。该院民行干警多次实地走访和调取相关资料,决定依法向国土资源局桥东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由于该案对土地破坏严重,性质恶劣,桥东区检察院改变了以往“文来文往”隔空传话的方式,决定“面对面、零距离”地与国土资源局桥东分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座谈交流。“这不仅能够更好地将检察建议传达到位,还能够更好地督促国土资源局桥东分局落实检察建议。”尹峥表示。

  同年9月11日上午,国土资源局桥东分局主要负责人应约来到桥东区检察院。“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邢台市桥东区祝村镇南盖宗村70亩坑地,部分被填充建筑垃圾,严重破坏了土地性质,致使生态环境恶化……”该院检察长李现民现场向邢台市国土资源局桥东分局主要负责人宣读了诉前检察建议,并通过多媒体的形式向其展示了相关证据、督促其积极履行土地管理职责,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责令对被毁坏土地限期恢复原状,修复受损环境。

  国土资源局桥东分局主要负责人现场收到检察建议,随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同时将相关信息上报市局立案调查,并及时向检察院回复了相关进度。

  今年2月27日,邢台市桥东区检察院干警到桥东区祝村镇南盖宗村进行了回访,核实整治情况。之前成片的垃圾已被清理,并在原区域上方填充新土,经测量,填充新土厚度约60厘米,基本达到绿植生长标准。“通过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监督相关部门进行整改,被毁土地已经恢复到耕种状态,自然环境也得以恢复,依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桥东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根英欣慰地说道。

  “原来这片地到处都是垃圾,好好的地不能耕种,大伙看到都很心疼,听说是检察院让这片地恢复了原貌,村里人都称赞着呢。”“特别感谢检察院的同志,让我们这儿增加了50多亩口粮地,真的特别感谢!”路过此地的当地群众无不为检察机关点赞。

  “公益诉讼保护的是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李现民认为,检察机关通过提起公益诉讼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保护公益职责,也解决了一些困扰人民群众的环境问题。“下一步,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将向群众更加关心的领域进行拓展,并作为检察机关的重点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让群众满意,让桥东更美。”

  (马丽宽)

  编辑:张歆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