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着力解决执法办案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近日,高邮市检察院教育整顿办公室联合该院案管部门召开重点案件评查会,对2018年至2020年部分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改变公安定性起诉等70件案件进行重点评查。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必蔚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刑检部门全体员额检察官以及第六检察部部分干警参加。
会上,承办检察官分别就被评查案件的办理情况及前期自查情况进行述案。随后,吴必蔚副检察长作点评,提出要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逐案细致评查,并形成由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院教育整顿办三方复核的逐案评查报告。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勇强调,要充分认识重点案件评查工作对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作用,并就如何提高案件质量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要把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司法办案的生命线,切实转变工作模式和工作理念,彻底摒弃凭经验办案、凭习惯办案的错误倾向,积极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是进一步坚持把关制度。承办人要抓好案件审查的“事实关”“证据关”,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对案件把关的作用,对讨论后存在重大分歧意见的,应及时向检察长汇报或提请检察委员会审议讨论,必要时向上级院请示汇报。
三是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承办人对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在确保实体规范的同时,也要保证程序规范,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监控要点》等规定办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