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邮市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多名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在道路上骑行电动自行车,并存在追逐、碰撞等危险行为,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为从源头上解决上述问题,筑起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屏障,该院向公安机关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及时对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在道路上骑行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予以制止,同时加强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交警大队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积极落实整改。完善警校联动机制,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暨全市学生交通安全“护苗行动”,专项整治期间共查处未成年人违法驾驶非标电动车3人,责令监护人加强管教。检警双方携手进校园、社区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30余次,发放《致全市广大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单2000余份、调查问卷400余人次,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严管就是厚爱。高邮市检察院将持续跟进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畅通的道路安全氛围,推动形成“检察+交警+家长+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合力,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