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2月28日对高邮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市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4月1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检察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组会,传达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把落实整改要求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扛起巡察整改责任,以最鲜明的态度、最有力的担当,全力以赴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并将其作为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工作质效的重要途径。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检察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压紧压实班子“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形成项目化管理、清单化推进、责任化落实的工作闭环。
(三)狠抓推进落实。班子成员带头认领整改任务,对照整改方案逐项紧盯落实、严把“进度关”“质量关”,有效指导推进。聚焦重点问题和突出问题,逐项过堂分析,深挖问题根源,集中力量攻坚,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巡察组指出的29个问题均已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并通过定期检查验收强化日常监督,促使整改工作常态长效,规范意识深入人心。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问题的整改
1.对于“学习不深入”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周党组例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党纪一刻钟”学习交流。严格按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推进落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集中学习6次。组织集中收看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纪念大会实况,开展参观学习、红色观影等学习教育活动5次。
2.对于“新时代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不均衡”的问题。深化“以品牌建设为引领、人才建设为基础、作风建设为保障”的“一体两翼”特色发展之路,全面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以“驿路邮检”检察品牌为引领,形成党建和业务双融双促新格局,在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业务融合工作交流会上作交流发言。制定2025年“巩固、深化、提升”重点项目,每月发布重点工作任务,对完成情况发布督查督办通报8期。常态化开展月例会总结、部署部门工作,定期召开院务会暨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会商会议,通报业务质效情况,推进重点项目、目标任务落实。召开党建暨群团工作会议,总结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明确下一步工作计划。
3.对于“落实最高检检察建议工作规定有不足”的问题。经核查卷宗,因案件并案办理,未及时将另外两份整改材料上传至系统并装订,现已上传系统并进行装订成卷。持续加强案件跟踪问效,进一步落实落细检察建议“后半篇文章”,。
4.对于“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涉企案件监督。联合公安开展涉企“挂案”清理工作,建立案件台账并每月通报清理进度,目前已监督撤案2件。就趋利性执法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加强案件管辖权审核把关、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会同公安机关开展专项监督,督促向有管辖权机关移送案件6件,做法获省检察院工作情况采用。二是强化协作联动。与高邮、宝应公安多次就知识产权办理问题召开联席会议,逐案排查在办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问题,严防趋利性执法风险,并就个案办理、案件移送等问题交流讨论,凝聚工作合力。三是提升专业素能。参加省公安厅、省知识产权局联合举办的专题讲座,以及扬州市五部门业务骨干培训,通过讨论交流、同堂培训、案例研学、案件会商等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办理的全省首例销售微软密钥侵犯著作权案获省检察院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第二名。
(二)关于“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对于“
刑事检察存在短板
”的问题。
一是强化程序监督。严格执行“两高两部”关于取保候审等程序的规定,建立台账记录和监督每个案件的程序节点,对于取保候审文书告知书,按照限期时间制作表格下发,压实责任到人,确保文书制作及时准确。二是完善证据搜集与审查。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公安机关及时会商通报案件证据情况,遇到重大疑难案件,及时做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三是提高办案质效。以业务练兵为抓手,加强案例学习研究,全面提升办案水平,提高精准指控能力。
2.对于“民事检察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办案。近期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提出的2件民事审违监督检察建议、4件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均获法院采纳。开展“以心护民,为民护薪”专项活动,支持弱势群体起诉7件27人,其中1件案件获评省检察院典型案例。二是强化深层次线索摸排。开展终本执行监督专项行动,调取执行卷宗60余本,梳理分析50余名被执行人银行卡流水信息,努力挖掘监督线索。
3.对于“行政检察相对较弱”的问题。一是加强沟通协调。与法院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调取排查近三年相关行政案件卷宗,并多次进行检法交流,增进理解,促进共识。与行政机关特别是异地行政机关及时沟通,了解跟踪相关案件办理情况,就赵某等3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发出检察意见书,收到当地税务机关回复。二是提升专业素能。参加省院组织的小课堂,选派干警赴国家检察官学院接受业务培训,通过内部交流和实务分享,增强监督意识和能力。
4.对于“公益诉讼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不断加强对公益诉讼案件跟进监督力度,对9个案件开展公开听证评估案件办理成效。2025年以来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妇女权益保护等新领域案件8件,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线索,立案办理案件2件。整治攻坚群众“房前屋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立案涉噪声、固废、黑臭、异味4类18件,推动改善农村“微环境”。系统保护世界灌溉工程遗产“里运河-高邮灌区”,案件入选《江苏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工作做法获人民号等微信公众号转发。
5.对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提升考察帮教质效。与市未保中心、省青专委高邮站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构建“检察主导+社会协同”联动模式,施行“一案一档”动态管理,通过个性化指导做好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为受害困境儿童报名夏日研学项目。开展跨区域协作,为外地生活的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异地考察、帮教。二是提高司法保护质效。以检察履职助推“六大保护”同向发力,近期制发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3份,向相关单位制发各类检察建议3份,通过综合履职推动查漏补缺。与网信办交流座谈,打造模拟法庭项目,强化平台监管举措,共同推进未成人网络保护工作。三是加大法治宣教力度。举办“法治进乡村”“法治进校园”、主题开放日等活动20余次,以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网络保护等为主题讲授法治课。
6.对于“司法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问题。一是规范案件报请程序。对需要报请的案件和事项,严格按照检察官职权清单要求,由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并附详细审核报告。规范会议记录管理,明确责任,定期检查,及时整改,确保案件讨论过程有据可查。二是建立交叉互查制度。定期分组对新收案件交叉互查,加强案件质量日常评查和专项评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案件办理质量。三是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对未整改的问题及时通报,谈话提醒,对久拖未改或多次出现的问题,发出书面通知并记入司法档案,开展追责问责。
(三)关于“对外监督刚性不足”问题的整改
1.对于“立案监督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一是加强监督能力建设。定期举行典型案例剖析会、侦查监督实务培训,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对于不当监督案例、不规范问题,有效提升监。二是强化综合履职。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围绕诉讼重点环节、侦查重点问题深挖监督线索,加强线索核查,通过一体履职增强监督刚性。三是实质化运行侦协机制。畅通公检沟通渠道,通过会商达成共识,解决共性瑕疵问题。继续加强提前介入阶段监督,适时跟踪督促确保回复整改及时高效。
2.对于“执行监督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充分了解情况。深化部门之间监督线索移送工作,定期与法院联系沟通,掌握相关案件处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依法开展监督。二是加大财产刑监督力度。梳理法院一季度财产刑判决,发出检察建议推动未按时间立案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抽查监督法院二季度财产刑判决,纠正2件立案滞后问题。
3.对于“监督工作有瑕疵”的问题。组织学习检察官职权清单,明确文书审批权限,加强案件自检和卷宗完善等工作,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并整改落实到位,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2025年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质量在全市案件评查中位居前列。
(四)关于“司法救助工作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1.对于“司法救助不够精准”的问题。严格依照《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尤其是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优先受理、优先审查,符合救助条件的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定救助金具体数额,并及时发放,提升司法救助和帮扶工作精准力度。
2.对于“落实司法救助工作规定不力”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将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形成详细书面报告,附救助资金发放情况明细表,报送有关部门和扬州市检察院,主动接受监督。
3.对于“司法救助登记把关不严”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受理司法救助个案申请及发放司法救助金等工作,严把关口确保登记准确无误。规范填录时间等文书材料制作细节,确保不再出现瑕疵。
(五)关于“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对于“办案经费未专款专用”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严格限定政法补助办案专项经费使用范围,聚焦办案取证、调查走访、数字检察等核心环节,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差旅费、邮电费、宣传费等直接关系办案的支出,凭证更加齐全。完善办案经费管理责任制,明确申请、审批、使用、报销、监督等各环节责任人和流程,规范性显著提升。
2.对于“财经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合理编制采购预算。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原则,杜绝临时性、随意性采购,精准编制预算、规范采购流程,关联采购计划与预算指标,通过预算一体化平台自动匹配采购订单。二是规范津补贴发放。健全司法警察加值班考勤制度,根据考勤情况台账据实发放,构建更加公开透明福利体系。
3.对于“资产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年度国有资产处置计划,报院党组会或财政部门同意后,确定处置程序。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全面摸清、管好固定资产,对盘亏盘盈的固定资产查明原因、办理手续,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实、账卡、账账相符,降低资产闲置率和丢失率,切实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4.对于“为未界定特岗人员购买商业保险”的问题。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停止购买意外伤害险,管理资金更加严格,确保保险购买、参保范围等合法合规,杜绝变相发放福利。
(六)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问题的整改
1.对于“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业务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专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层层签订承诺书并逐级逐人递交,明确各级责任清单。定期通过党组会、部门月例会、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开展廉政教育。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组会,开展警示教育,总结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2.对于“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分层分级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对重点岗位中的“关键少数”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先后与新进人员、新任职定级和晋升等级书记员开展谈心谈话,举办涉酒违纪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检察开放日”活动。
(七)关于“作风建设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1.
对于“践行司法为民有短板”的问题。
进一步加大“检察开放日”宣传力度,结合重点工作丰富活动形式,举办涉酒违纪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干警家属代表参加,助力廉洁家风建设。持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近期召开听证11次,共对48件案件组织听证,邀请听证员参与办案取证1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活动48件次,相关做法被省检察院工作专栏采用。联合行政机关及属地政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实地察看界首古镇保护现状,召开现场听证,开展模拟演练,有效消除消防隐患,《江苏法治报》头版予以报道。
2.对于“日常监督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持续教育引导。常态化铺开“三个规定”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必学科目,结合人员调整、岗位变化开展宣传12人次,发挥反面案例“教科书”“清醒剂”作用,通过每月例会开展警示教育。二是持续督促检查。突出对领导干部、员额检察官、组织人事、计划财务等高风险岗位人员长期“零报告”情况监督,强化对“三个规定”填报异常情况提醒,对发现的凑数填报及时督促整改,倒逼规范填报。三是持续跟踪问责。坚持“违规必究”原则,严格执行定期通报、责任追究等机制,依托信访事项核查、案件质量评查、随案入卷督察等工作,加强反向审视,深挖违反“三个规定”线索。
(八)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对于“党建工作不够严肃”的问题。上半年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听取汇报并决定党建工作要点,以党组红头文件形式印发。9月召开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等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总结自身学习教育情况,研究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等工作。
2.对于“发展党员材料不够规范”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流程,党总支加强对各支部发展党员材料的检查,确保每个环节时序正确、材料齐全。
3.对于“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党总支每月召开会议,部署安排本月学习、活动计划。加大对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程序的监督指导力度,定期检查会议记录、党课计划落实等情况,确保程序规范、材料齐全。
4.对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7月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总结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和重点安排。认真执行“三同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程序,发表宣传稿件63篇,更新门户网站333条,推送微信公众号文章44篇。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虽已取得初步成效,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高邮市检察院党组将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抓常抓长、久久为功,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首位,自觉用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真正让“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化为自觉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更加积极主动落实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提高谋划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上级各项制度规定落地见效。
二是进一步服务发展大局。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职,不断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前瞻性、针对性、精准性。积极跟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优化检察服务举措,营造更高水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始终站稳群众立场,加大民生领域监督力度,凝聚各方力量解决群众揪心事、烦心事,推动矛盾纠纷和争议实质性化解。
三是进一步公正文明司法。认真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等要求,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和公信力。主动凝聚法治共同体思想共识,积极参与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做实检察建议、类案研判,助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是进一步全面从严治检。坚持政治建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深化“融党建”成效。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督促落实“一岗双责”,狠抓纪律作风,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推动检察队伍政治、业务、职业道德建设全面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4-84612656;电子邮箱:jsgyjcy102@163.com。
中共高邮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11月17日







苏公网安备 321084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