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邮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依法对董某某、王某甲、王某乙、骆某某、张某甲、张某乙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
扬州市检察院葛冰检察长一行赴高邮调研指导检察工作
笃行实干启新程|高邮检察召开2025年度检察工作总结大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两会看检察|高邮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听取市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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